证券代码:301508 证券简称:中机认检 公告编号:2024-056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
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