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安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提高资金营运能
力,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向银行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15,000.00 1年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7,000.00 1年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5,000.00 3年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0,000.00 1年
合计 37,000.00
上述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授信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