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931,504.86 元,母公司2023 年度净利润为66,711,480.3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71,148.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94,967,434.80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57,709,323.0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 可 供 分 配 利润 孰低 的 原 则 , 公司 2023 年 度 可 供 股东 分配 的 利 润 为
294,967,434.80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6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44,8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