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 监 事 会换届 选举 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
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特芳、李干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 相 关 说明
1、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 备 查 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第 三 届 监 事会候 选人 简历
陈特芳女士:女,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2005 年毕业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专业。其工
作经历为: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豪恩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深圳市豪恩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电子”)中级助理;2010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经理、营销总监;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营销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特芳女士通过深圳市盈华佳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通过深圳市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0,000 股,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为 0.37%。陈特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特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干林先生: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2004 年毕业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专业。
其工作经历为: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历任深圳市豪恩实业有限
公司实验员、技术员;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豪恩电子助理
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公司品质
主管、品质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柳州市华航电器有限
公司质量总监;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质量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监事、质量总监;2021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监事、质量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干林先生通过深圳市华泰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通过深圳市佳平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为 0.23%。李干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干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