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469 深市 恒达新材


首页 公告 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0

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潘昌先生、姜文龙先生、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廖寿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 9 名董事(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月 30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昌先生:1986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意立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董事。2010年6月至2015年 8月,任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87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86%;通过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50,1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82,0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潘昌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1.02%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潘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姜文龙先生:1960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77 年 10 月至 1979 年 10月,知青下乡。1979 年 11月至 2002 年 1 月,历
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浙江亚伦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龙游县昊诚融资性
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 5月至 2021年 2月,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16年 5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长。2002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恒达有限总经理;2015年 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被选举为恒达新材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文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064,182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10.13%;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15,1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姜文龙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3.19%股权。除此之外,姜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叶素芳女士,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85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工艺员、副主
任,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员,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15年 08 月,历任恒达有限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2015 年 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素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650,1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4%;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叶素芳女士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87%股权。除此之外,叶素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赵新民先生,1969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机电车间、造纸车间机械
员,技改部员工,造纸车间副主任兼机械员。2016 年 5 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2021年 2月至今,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02年 5月至 2015年 8月,历任恒达有限技改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新民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100,0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赵新民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26%股权。除此之外,赵新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方宏先生,1965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2 年 12 月至 2002 年 7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副班长、班长、副主
任、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达有限造纸一分厂厂长,副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100,0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方宏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26%股权。除此之外,方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廖寿华先生,1973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9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浙江亚伦集团。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8月,历任恒达有限班长、值班长、二分厂副厂长、二分厂厂长;2015年8月至今,历任恒达新材二分厂厂长、恒川新材 3 号线筹备负责人、恒川新材 3 号线负责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寿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0,0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除此之外,廖寿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元平先生,1979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任职于中国石油
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2005 年 2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于佛山市昊正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任职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经理等职
务;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任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历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任天域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