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资金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资
购买 受托 产品名 产品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金
主体 方 称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来
源
恒达 中国 中国建 保本 17,800 2023/11/03 2023/12/28 1.5%-3% 闲
新材 建设 设银行 浮动 置
银行 浙江省 收益 募
股份 分行单 型产 集
有限 位人民 品 资
公司 币定制 金
龙游 型结构
支行 性存款
中国
建设 中国建 闲
银行 设银行 单位 置
恒达 股份 浙江省 定期 5,000 2024/01/19 2024/07/19 1.6% 募
新材 有限 分行单 存款 集
公司 位定期 资
龙游 存款 金
支行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 547,614.24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5,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81,82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96.69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32.7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65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额 资金额
1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 万吨新型包装用纸 16,875.00 15,623.89 2 年
生产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5,000.00 25,000.00 -
合计 41,875.00 40,623.89 -
注: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 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召开前累计已投入资金 1,251.11 万元。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人。
七、 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