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8.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2,000,000.00 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09,902.4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190,097.60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969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03,190,097.60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16,369,469.6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15,774.64
项目投入 D1=B1+C1 16,369,469.6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15,774.6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9,236,402.6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9,236,402.63
差异 G=F-E 0.00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9,236,402.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9,236,402.63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50,000,000.00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9,236,402.63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定期存款50,000,000.00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69,469.61元,尚未使用金额为289,236,402.63元(其中募集资金286,820,627.99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415,774.6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3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华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星河科技”)、全资孙公司金华丁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丁宇商务”)、全资子公司星河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星河新加坡”)重新分别与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
年产 100 万台手持式锂电 303,313.3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8011029200888819 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
司金华分行
目
年产 100 万台手持式锂电 82,784,440.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610801047090389 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
司金华婺城支行
目
浙江开创电气 年产 100 万台手持式锂电 20,224,627.91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8110801013002724173 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
华分行
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 40,059,473.29
3380020010120100118196
华分行 设提升改造项目
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越南投资建设年产 80 万 3,010,328.53
405247090388
华市婺城支行 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
配件生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年产 100 万台手持式锂电 50,340,776.97
14210078801600001766
限公司金华分行 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