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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0

福事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福事特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香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8,23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9,6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8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5,6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68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香安先生、彭玮女士、杨思钦先生、郑清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彭香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6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98%。
  1.02.候选人:提名彭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67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98%。
  1.03.候选人:提名杨思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67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98%。
  1.04.候选人:提名郑清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67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彭香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6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

  1.02.候选人:提名彭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64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

  1.03.候选人:提名杨思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64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

  1.04.候选人:提名郑清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64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管丁才先生、赵爱民先生、张双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管丁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5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27%。
  2.02.候选人:提名赵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5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27%。

  2.03.候选人:提名张双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5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管丁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4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4%。

  2.02.候选人:提名赵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4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4%。

  2.03.候选人:提名张双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4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鲜军先生、彭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提名鲜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5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27%。
  3.02.候选人:提名彭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4,5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提名鲜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4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4%。

  3.02.候选人:提名彭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4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4%;反对2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1%;反对2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蒋雨达和麻冬圆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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