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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福事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80,740,312.21元,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059,049.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9,022,734.8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4,097,878.8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登记的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00股。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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