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89 元, 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8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213.66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66.3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14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1,950.04 32,105.42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万元) 投资额(万元)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60.92 5,460.9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7,410.96 57,566.3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同期基准利率(3.55%)计算,预计将减少利息支出约 710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