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61.7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0
加:募集资金增加额 781,248,792.45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71,249,768.85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13,420,381.47
加: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2,209,047.44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98,787,689.57
其中: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20,000,000.00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255,000,000.00
用于购买收益凭证 10,000,000.00
活期余额 413,787,689.57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横山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2086627666
9,769,379.0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0007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
182771241938 312,933,189.84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61000002012010
16,363,327.24
板有限公司 庐阳支行 0034230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横 521085661571000
65,962,609.85
板有限公司 山路支行 320
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9044775 2,809,219.02
材料有限公司 司宣城分行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
551907607610306 5,949,964.61
份有限公司 行
合计 413,787,689.57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专字[2023]230Z1556 号
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384,304.9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232,282.48 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036,076.4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036,076.48 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3,420,381.47 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556 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的金额为 28,500
万元,存放于指定专用账户的金额为 41,378.77 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表: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 末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2) (2)/(1) 态日期 现的效益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 万吨轻质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