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07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
证,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前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四)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超募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18,330.81 54.77%
2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19.80%
3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25.43%
合计 33,468.35 100.00%
除首发募投项目所需募集资金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228,997,757.18 元,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首发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 6,8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从公司主要长远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大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