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04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恒通”)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预计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使用进度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18,330.81 13,356.09 72.86%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5,194.04 78.39%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7,580.91 89.07%
合计 33,468.35 26,131.04 78.08%
注 1: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预计 募集资金累计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5,194.04 1,432.04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7,580.91 930.55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2,362.59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节约与合理的原则审慎运用资金。通过建立健全采购与建设制度,在保障项目质
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各个环节的成本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最终实现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上述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技术路径细化及公司整体业务战略聚焦等因素综合影响,为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审慎、科学地安排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致使“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未能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募集资金将持续投入于车主服务相关平台的迭代开发、核心算法优化,以及与之配套的数据中台、智能运维系统等研发项目,以巩固和提升平台的技术领先性与综合服务效能。综合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及时跟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
各项资源配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从而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调整,该调整系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该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