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08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
证,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前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四)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18,330.81 54.77%
2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19.80%
3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25.43%
合计 33,468.35 1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 2023 年5 月 22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3.6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73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加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首发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