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6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3〕457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466.6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
行将于 2023 年 5 月 8 日(T 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26.3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5.5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4.39倍,超出幅度为2.6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
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7.87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3.60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3.60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59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5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5,7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561,840 万股的 1.00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5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23.333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
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3.3333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1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5.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I64),截止 2023 年 4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I6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39 倍。
(2)《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T-3 日股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2 年) (2022 年)
300571.SZ 平治信息 0.8778 0.7454 34.72 39.55 46.58
300130.SZ 新国都 0.0884 0.3638 17.88 202.26 49.15
831566.NQ 盛大在线 0.5141 0.2725 — — —
算术平均值 120.91 47.87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由于盛大在线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
围。
本次发行价格 26.3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5.5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
为 2.6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公司拥有线上线下丰富的可复用服务资源
经过多年的深耕,公司在资源运维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有效
的管理体系。在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上,公司已经和 43,000+的小 B 服
务资源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汽车服务门店、餐饮商户、购物商户、旅馆
酒店等线下商户以及音乐、视频等信息内容提供商。公司技术平台将各类小 B 服
务资源进行整合,对其进行数字化赋能和标准化管理,形成不同的系统平台功能
模块,并通过调用不同功能模块开发出定制化服务产品,销售给大型企业客户以
满足其用户增值及拓展的需求。该等小 B 服务资源归属于公司,公司可将该等小
B 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并重复销售给不同行业和不同大型企业客户,实现公司与大
型企业客户、小 B 商户的利益共享,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②持续深耕行业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截至 2022 年末已形成拥有 154 名
研发人员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凭借着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通过了 CMMI 五级国际认证、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贵州省 2017 年第二批数字经济试点。
公司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壁垒,形成了一整套全面、可复制性高、能快速响应业务需求的统一服务平台,打造国内领先的信息服务技术体系。公司基于“大中台+小应用”的理念,通过 B2B2C 的模式,凭借突出的产品开发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将各类小 B 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并通过标准 API 技术对接大型企业客户,满足大型企业客户需求多样、时效性强的特点,快速封装服务产品,体现了公司较强的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和快速响应服务能力。领先的产品、服务及技术平台,帮助公司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构建出大型企业客户、消费者和商户资源的共赢生态圈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具备高效的渠道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大型企业客户的用户群体数量庞大,分布区域非常广泛,其对增值和拓展服务的需求带有明显的多样性和区域性特征。公司为更好地服务重要客户,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 35 家分支机构,打造了一支全国范围内的高效业务团队,能根据客户及其用户的实际需求设计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根据市场调研和新的市场需求,对产品进行不断的迭代更新。凭借在深耕细作当中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以及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营的运作理念和经营制度,公司已经与大型企业客户中国平安、中国移动、腾讯等形成了相互信任、共同成长的伙伴关系,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声誉。
公司和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在为公司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帮助公司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首先,通过重要客户,公司能够接触其大量用户,及时掌握消费者偏好和消费趋势,为公司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体系、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其次,重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