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使用 部分超 募资 金永 久补充 流动 资金
及 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截至 2023年 2 月 6 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资金额
5G 通信设备零部件 16,124.65 16,124.65 2019-330482-39-03-
生产线建设项目 006651-000
5G 基站设备用相关 8,240.50 8,240.50 -
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总计 33,365.15 33,365.15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20,879.24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879.24 万元,本次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7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莱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阿莱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