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51.88 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止,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951,133,36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184,740.3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 净额 847,948,627.61 元。
截止 2023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 0005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51,133,367.92
减: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84,836,004.15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866,297,363.7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支出
减:发行费用支出 17,026,037.74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注 136,842,908.01
项 目 金额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减: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 549,500,000.00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1,371.75
减:转入回购账户 2,000,000.00
加: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6,017,394.81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417,109.35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9,361,550.43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000 万元所产生的利息 22,413.0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8 月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 8 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因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共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张家港暨阳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4 月,因公司全称发生变更,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行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8018288813329 110,230,980.80 41,897,923.05 活期方式
张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62730013000180076 70,888,263.54 473,746.50 活期方式
司张家港暨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2001082865968888 30,000,000.00 0.00 活期方式
司张家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40848530 99,392,887.64 4,331,987.15 活期方式
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05379623398 110,000,000.00 0.00 活期方式
司张家港港口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 75120122000670309 180,000,000.00 694,959.06 活期方式
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 10528101040016858 165,785,231.79 0.00 活期方式
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113700001505 100,000,000.00 949,955.07 活期方式
司张家港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745300001627 0.00 31,687.89 活期方式
司张家港支行
浙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3050020410120100099719 0.00 438,866.89 活期方式
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 644869629 0.00 542,424.82 活期方式
合 计 866,297,363.77 49,361,550.43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 号”变更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大道与苏虞张公路交叉口东侧”;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2、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半导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