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将于2023年9月6日届满。经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方真健先生、王光明先 生、陈海萍女士、朱胜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提名邵乃宇先生、李俊明先生、金月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原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因个人原因,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竺素娥女士在担任独立董 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邵乃宇先生、李俊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金月华女士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 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真健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第四届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1993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技术员;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0 月 至 今 ,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84,64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3.28%,通过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16,624股,间接持股比例为9.11%;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萍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股东安吉英睿特(直接持有公司13.50%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方真健配偶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方真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真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光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三花集团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三花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苏州宏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杭州玖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眼视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35,36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8.22%,未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光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海萍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1992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职员;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待业;2002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今,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萍女士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海萍女士 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真健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陈海萍之父的妹 妹);除此之外,陈海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 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朱胜民先生:男,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焊接工艺与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2年6月,任中石化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副总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特灵(江苏)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约克(无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任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胜民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胜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胜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俊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5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1982年3月至1990年9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1994年5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原热能工程系)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俊明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俊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俊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邵乃宇先生:男,中国国籍,196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动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上海市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84年11月至1988年1月,任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1月至1990年6月,任上海通用机械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0年6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规划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上海电气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上海豪申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上海新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9月,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总工程师;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