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通
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10,464.74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拟对注册地址进行
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与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内部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文锋先生(主任委员)、刘桂雄先生、吴静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2023 年 12 月 19日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