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后续合作事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另行签订 协议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本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公司”)与北京建 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广州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在行业领域的市 场和技术优势,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机遇,推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公 路工程等项目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宏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二街4号
经营范围: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工程代建服务(不含工程施工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建工广州公司与公司及分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北京建工广州公司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建工广州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合作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积极推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取舍或调整)的合作:
(1)基于项目的联合投标及乙方作为甲方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开展合作。双方各自将有需求的项目推荐给对方考察。甲方利用其在施工总承包、智能化专业承包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乙方推介项目提供相关资源共同合作;乙方通过甲方及自身资源、能力输出等方式,积极参与甲方围绕共同的合作客户需求将项目
执行并落地,为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产业集群而携手同行。
(2)基于项目的联合投标和智能化专业承包开展合作。双方积极嫁接各方资源,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能力,积极推进合作项目的联合投标和智能化专业承包等服务,合力打造精品项目。
(3)基于市场开发的资源协同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协同效应,在华南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湖南)范围内共同拓展产业集群、现代产业园区/社区、高端商业建筑等项目,共同推动广东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共担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腾飞的使命。
(三)其他事项
(1)协议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变化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或签署补充协议。
(2)协议终止。本协议有效期五年,任何一方如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协议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的规划,坚持以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使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为己任。公司将借助北京建工广州公司拥有的市场口碑和行业资源优势,合作推进相关业务发展,以期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助力数字化转型,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了基础,双方后续的合作关系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合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