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蜂助手 股票代码:30138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FENGZHUSHOU CO., LTD.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0 号之一 901—909 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特别提示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69,584,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6,186,645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
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4-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4.21 倍。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T-4 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4 日股 2022 年 2022 年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 盈率(倍)- 盈率(倍)-
码 (元/ EPS(元/ EPS(元 扣非前(2022 扣非后(2022
股) 股) /股) 年) 年)
000851 高鸿股份 5.52 / / / /
300634 彩讯股份 24.41 0.5068 0.4146 48.16 58.88
002491 通鼎互联 5.61 0.1016 0.0163 55.22 344.17
600640 国脉文化 11.96 -0.1697 -0.2514 / /
平均值 51.69 58.8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平均市盈率计算已剔除负值和极值;
注 2:彩讯股份 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
总股本;
注 3: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高鸿股份、通鼎互联和国脉文化未披露 2022 年年报,通鼎
互联和国脉文化 2022 年 EPS=2022 年市场一致预期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3.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4.7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4.2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 58.8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阅读“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服务行业是当前技术发展和模式创新较为蓬勃和活跃的领域,客户对服务及解决方案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或扩展。若公司未来在把握移动互联网行业变革方向上出现偏差,或者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发创新不能及时跟进市场快速变化的需求,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加优化的、获得市场认可的服务及解决方案,则公司可能难以保持目前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将对公司市场份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正逐步将业务板块向物联网应用领域延伸,公司如果对物联网相关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不当,导致关键技术开发方向出现偏差,可
能面临产品创新及服务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将对市场竞争力及未来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技术升级迭代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发展过程中,公司的数字化商品业务平台、物联网流量管理系统、基础业务平台等需要不断的技术升级迭代来进行优化,以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满足市场需求,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技术发展趋势,对技术研发做出合理安排或升级,并相应更新系统、优化算法,将导致公司的技术水平无法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则公司将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核心技术发展停滞甚至被替代的风险。
(三)重要服务或业务的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运营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通用流量运营服务、视频权益融合运营服务及分发运营服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6.92%、74.21%和 74.95%,与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公司通用流量运营服务收入与运营商通用流量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密切相关,若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对公司通用流量运营服务收入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受“提速降费”政策影响,2018 年通用流量运营市场受到冲击,
公司通用流量运营业务收入 2018 年较 2017 年同比下降 54.10%;2019 年 8 月,
三大运营商先后发布全面停售不限量套餐,通用流量运营市场回归稳定向好发展,
公司通用流量运营业务收入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28.32%,2020 年较 2019 年
增长 20.50%、2021 年较 2020 年增长 82.20%。2022 年较上年增长 48.41%。若未
来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大力推行“提速降费”政策,导致运营商再次推出“不限量套餐”或进入流量价格战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未来通用流量运营业务的经营业绩及盈利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通用流量运营服务目前主要面向企业集团客户采购,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直接销售占比较低。未来若公司主要合作的企业集团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提供的流量交易价格、用时、成功率无法满足其预期的采购要求,企业集团客户的交易量将可能有所下降,或者企业集团客户销售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则可能对公司通用流量运营业务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视频权益融合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 13,019.93 万元、12,508.46万元和 10,060.28 万元。公司视频权益融合运营服务业务的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与电信运营商保持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向其供应视频会员权益产品并提供技术及运营支撑服务,另一方面需要持续获得网络视频商对公司在约定运营商区域开展销售活动的代理授权。若未来网络视频行业出现市场萎缩、需求缩减,导致运营商用户对视频会员权益的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公司融合运营服务业务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运营商与网络视频商双方之间直接合作而不采用融合服务商或代理商,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性获取网络视频商在运营商渠道的代理授权,不能继续维持与运营商在视频融合产品业务上的持续合作关系,或者视频会员购销差价或服务分成收入降低,将可能对公司未来融合运营服务业务的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