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 号),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4.7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417.75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1,708.2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2 号),公司 2023 年 10 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925,81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399,969.36 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5,521,823.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878,146.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4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4,491.55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880.47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902.83
募集资金净额 51,708.2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78.07
加:现金管理收益 351.21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255.23
减:募投项目支出 10,574.61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255.34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支出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2
减: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5,100.00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51.23
2、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2.8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6.52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8.49
募集资金净额 7,287.81
加:利息收入 0.42
减:募投项目支出 7,287.81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42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注 1: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 1.82 万元印花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中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110040100017368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4023977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和中原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29073702104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31376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持
续督导协议。2023 年 6 月,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417413863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911004010001736829 969.56
朝阳区亚运村支行
第一次募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8110701013402397737 6,081.64
资金专项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 122907370210402 0.03
户 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313765 -
小计 7,051.23
第二次募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资金专项账 行 344174138639 -
户
合 计 7,051.23
注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