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3-082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4.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1,26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4,177,513.96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082,486.04 元。
2022 年 10 月 13 日,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44,915,5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100Z00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 29,024.45 29,024.45
项目
2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15,401.30 15,401.30
合计 44,425.75 44,425.7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1、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
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形式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存续。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