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101,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40,536,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41,876,000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1,34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1,876,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82 王嗣纬
2 03*****568 范筱芸
3 03*****133 戴建博
4 03*****909 王嗣缜
5 08*****583 盐城天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607,500 34.15% 13,843,000 48,450,500 34.1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732,500 65.85% 26,693,000 93,425,500 65.85%
三、股份总数 101,340,000 100.00% 40,536,000 141,876,000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比例以总股本 101,340,000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比例以总股本 141,876,000
股计算;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共同控股股东王嗣纬、范筱芸、王嗣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1,876,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度,基
本每股收益为 0.7572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
[1] 盐城天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更名为泰州天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东街 335 号
咨询联系人:叶小翠、东媚
咨询电话:0777-5186122
传真电话:0777-516018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