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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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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4-02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回购数量 227,600 股,占现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
交价为 13.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26,95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本次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20)。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35,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 14.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94,048.15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回购方案提议人即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0    85.00    400,000,000    8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600,000    15.00    70,600,000    15.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635,860    0.77

总股本                  470,600,000  100.00    470,600,000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3,635,860 股,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
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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