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0.004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6.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2,033.23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不含税)10,578.2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454.99 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4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额(万元)
1 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产业化扩产建设项目 25,250.43 25,250.43
2 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360.42 25,360.42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156.53 8,156.53
合计 63,767.38 63,767.38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4,549,859.67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376,876,059.67 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本数)。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6、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