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友利先生、黄伟红女士、于玲娟女士、程为娜女士、徐珂先生、周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朝晖先生、季建阳先生、叶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朝晖先生、季建阳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叶志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叶志祥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友利,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郑州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 年 1 月至 1993年 12 月,历任浙江黄工缝制设备厂助理工程师、齿轮分厂厂长、企管办主任;
1994 年 3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黄岩泰昌机械配件厂董事长;自 1995 年起在浙
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丰立电控执行董事、丰众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裕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熙科技执行董事及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友利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752,940 股,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3,328,99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友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黄岩丰立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友利先生与黄伟红女士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任金春系黄伟红之姐的配偶,除上述情况外,王友利先生与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伟红,女,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郑州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1990 年 1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浙
江黄工缝制设备厂职工;自 1995 年起在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企管部人力资源总监,并兼任丰立电控经理、丰韵生物经理及执行董事、丰熙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红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900,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2, 224, 482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伟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黄岩丰立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的经理,黄伟红女士与王友利先生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任金春系黄伟红之姐的配偶,除台州市黄岩丰立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王友利先生、任金春先生外,与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程为娜,女,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区域业务负责人;2006 年 3 月起在浙江
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市场营运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为娜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7,196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徐珂,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机械专科学校机械工程系专业,大专学历,机械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0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重庆市綦江齿轮厂技术员;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
任创科实业五金部主管;2007 年 11 月起在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珂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413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于玲娟,女,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8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临海市罐头厂主办会计;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临海市财
政局监督科委派会计;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浙江龙士达塑业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临海市百特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5 年 4 月起在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玲娟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9,15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周坡,男,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
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上海现代建
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助理;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台州市黄
岩坚强塑料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浙江丰
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8,696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