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授予总量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授予 占目前股本总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谭新乔 董事长 121.988 8.055% 0.161%
赵怀球 董事、总经理 36.597 2.416% 0.048%
汪咏梅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3.547 2.215% 0.044%
兼董事会秘书
周守红 副总经理 30.497 2.014% 0.040%
陈质斌 副总经理 27.447 1.812% 0.036%
梁凯 副总经理 27.447 1.812% 0.036%
王洁 财务总监 27.447 1.812% 0.036%
李新赞 副总经理 27.447 1.812% 0.036%
李洪辉 副总经理 27.447 1.812% 0.036%
周智慧 副总经理 24.398 1.611% 0.032%
核心骨干人员(共 278 人) 853.948 56.385% 1.128%
预留 276.296 18.243% 0.365%
合计 1,514.506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