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0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20,515.55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242,946,517.23 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总股份数 6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5.8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8.4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 2023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