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海龙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张海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传真号码:0419-5169858
电子邮箱:ysy@dlaosl.com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张海龙先生简历
张海龙,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先后任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总裁办公室主任等;2016年7月至2022年12月先后任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起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