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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天元宠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3-02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自动终止。具体情况如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2,45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11,737.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717.3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1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
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103,458.60 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626 号”《验资

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等各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确保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 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情况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元宠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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