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7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刘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请见附件)。
刘利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利女士,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3 年至 2009 年,先后担任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海南恩威药业有限公司、恩威集团主任工程师、质量部经理等职务;2009 年至 2013 年,担任恩威制药设
备部 EHS 主管;2013 年至 2014 年,担任成都恩威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
2014 年至 2021 年,担任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 QA 经理;2021 年至今担
任公司质量负责人(生产)兼质管二部经理;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