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4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薛永江、薛刚、薛维洪、庄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娅、彭刚、黎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娅、彭刚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生第三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建、漆小川、闫雯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冯建、漆小川、闫雯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永江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哥伦
比亚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87 年至 1995 年,先后担任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销售部经理和成都恩威保健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 年至 2003年,担任恩威集团美国分公司总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担任恩威集团、恩威制药总裁;2005 年至 2018 年,担任恩威制药总裁、恩威医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日,薛永江先生通过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昌都市杰威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昌都市隆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祥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吉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昌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辉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圣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52,1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薛永江先生与薛刚先生、薛维洪先生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薛永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薛刚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97
年至 2005 年,担任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和海南恩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 2010 年,担任成都恩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2 年
至 2017 年,担任成都恩威医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至 2017 年,先后担
任成都玲珑尚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3 年至 2020 年 6月,担任恩威制药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薛刚先生通过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36,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薛刚先生与薛永江先生系叔侄关系;薛刚先生与薛维洪先
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薛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薛维洪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8 年至 1999 年,担任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0年,担任恩威集团总裁助理;2001 年,担任恩威集团医疗事业部总经理;2002年,担任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营销部总监;2003 年至 2005 年,担任海南泽洪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担任成都恩威道源圣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至今,先后担任大邑县鹤鸣山道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泽洪医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攀枝花蜀红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蜀红酒庄有限公司、成都泽洪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都悦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泽洪广告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薛维洪先生通过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36,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薛维洪先生与薛永江先生系叔侄关系;薛维洪先生与薛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薛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庄严先生,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3 年至 1997 年,先后担任郑州中药厂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和总工程师;1997 年至 2006年,担任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3 年至 2006 年,担任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药业公司总经理;2006 年至 2011 年,担任郑州同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至
今,担任恩威制药运营总监;2019 年至今,历任恩威制药董事、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庄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庄严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春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南财经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娅女士,中国国籍,1982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西南财经大学,
担任辅导员;200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师范大学,担任教授。2022 年 12
月至今,兼任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彭刚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燕山大学法学专业。200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2016 年 11 月
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
兼任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任四川
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兼任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