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进行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安排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不超
25,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分红并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全权办理于 2024 年度中期进行滚存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现依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178,408.00 元,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2,089,420.76 元,达到 2024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指标。因此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分红,具体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0,20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23,828,000.00 元(含税)。
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3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进行
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