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史立庆先生、陈立武先生、杨莹女士、柴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史立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陈立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杨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柴亚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丹东先生、陈友春先生、刘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丹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友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刘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定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0.26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07.05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847.3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