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317 深市 鑫磊股份


首页 公告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7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4,587,84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9,794,04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4,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3.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
民币 1,027,550.9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
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87,8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79,794,04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 23.28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除此之外,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4,587,845 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390,000    71.50%    112,390,000    71.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00,000      28.50%    44,800,000    28.5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4,587,845      2.92%


 三、总股本              157,190,000    100.00%    157,19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