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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2023-0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鑫磊股份:2023-0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钱家祥先生、肖燕先生、王兴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征询意见后,董事会提名钟仁志先生、钟佳妤女士、金丹君女士、袁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钟佳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丹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征询意见后,董事会提名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戴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阳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 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14:3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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