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3-010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23 年3 月 28日的总股本42,5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950 万元,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5,250,00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维
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100,031.9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889,445.5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088,944.55 元,余下未分配利润为 90,800,500.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3,344,294.11 元,再扣减 2022 年已实施的 2021 年年
度利润分配 0 元,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154,144,795.06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312,171,451.80 元。根据公司
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
总额和比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54,144,795.06 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
求的情况下,并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当前需要集中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 2022 年 3 月 28 日的总股本 42,500,000 股
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950 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上述截止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结合了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与上市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继续开拓主营业务和重大投资计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分红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报备,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