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
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刑事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
行政处罚 1 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焕琪,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亮,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
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106 万元(含税),2023 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所处行
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北京大华国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负责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