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
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 月 5 日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共计 29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
为 272 万股,部分预留授予数量为 19 万股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43 元/股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4 年 1 月 5 日
为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102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9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95 人,授予数量合计 272 万股,预留授
予 9 人(其中 2 人为追加授予的情形),授予数量合计 19 万股,授予价格均为
9.4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公
(万股) 量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比
例
陈建湘 董事长、总经理 25.00 8.33% 0.10%
杨友强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33% 0.04%
周存全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33% 0.04%
陈贵松 财务总监 4.00 1.33% 0.02%
严武军 董事会秘书 7.00 2.33% 0.03%
其他骨干人员 219.00 73.00% 0.90%
(92 人)
预留 25.00 8.33% 0.10%
合计 300.00 100.00% 1.23%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及在 2024 年第三季度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报告披露前预留授予的 润增长率不低于 18%。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告披露后预留授予的限 润增长率不低于 18%。
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