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上海真兰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6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真兰
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3,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6.80 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73,000,00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56,4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8,630,360.01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7,769,639.99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37 号《验
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2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重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另同时分别与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 435184132168 4,653,092.92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216400100100235168 144,592.3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 09112801040016921 2.29
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重固支 31050110564400001445 1.12
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70250122000115387 102,202,858.4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4999 2,432.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 448184137613 60,565,404.41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3126 1,703,244.68
合计 169,271,628.31
经公司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类型
宁波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有限公司上海 款 100,000,000 2023/03/20 2023/09/20 保本浮动型
青浦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 大额存单 100,000,000 2023/03/17 2026/03/17 保本固定收益
青浦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 大额存单 25,000,000 2023/03/24 2026/03/24 保本固定收益
青浦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 大额存单 290,000,000 2023/03/16 2026/03/16 保本固定收益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 大额存单 40,000,000 2023/03/17 2026/03/17 保本固定收益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 大额存单 300,000,000 2023/03/16 2026/03/16 保本固定收益
松江工业区支
行
中国银行股份 大额存单 100,000,000 2023/03/24 2026/03/24 保本固定收益
有限公司上海
松江工业区支
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 结构性存 160,000,000 2023/03/24 2023/09/27 保本保最低收
松江工业区支 款 益型
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 结构性存 140,000,000 2023/03/24 2026/09/28 保本保最低收
松江工业区支 款 益型
行
合计 1,255,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项目先期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 金 人 民 币 201,691,283.66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5,335,849.07 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07,027,132.73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533 号)。
2023 年 3 月,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01,691,283.66 元及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 5,335,849.07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签发《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6号),同意上海真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注册发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2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5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8,630,360.0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7,769,639.99 元,超募资金为 119,812,139.99 元。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9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