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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阅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6 月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邓旭衡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高献礼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 3 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段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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