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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公告日期:2022-12-07

川宁生物: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每股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不超过 22,280 万股(含 22,280 万股)A 股股票,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 1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要求的市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方式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定价方式

  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拟上市交易所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股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股数确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建设期

 1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22,312.60          20,000.00        24 个月

 2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

          合计                  62,312.60          60,000.00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授权范围具体包括:


  1、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任何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承诺函、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股东通知和关联交易协议等);

  3、在本次发行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公司需要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为本次发行聘请及委任相关中介机构,签署聘用或委任协议;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创业板上
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回购和赔偿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事项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
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19、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关联
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 2018、
2019、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财务审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公
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创业板
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伊宁市阿拉木图亚村5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特此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1/5)
董事签字:
刘革新:
刘思川: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2/5)
董事签字:
段 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伊犁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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