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3-037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玉明先生《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
函》。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周玉明先生因误操作 个人证券账户,在减持时间与预披露时间间隔小于 15 个交易日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 8,700 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周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97%,
前述股份取得方式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023 年 6 月 7 日,周玉明先
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减持时间与预披露时间间隔小于 15 个交易日的情 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 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9%。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 结存股数
(股) (元) (元) (股)
2023 年 6 月 7 日 卖出 8,700 14.69 127,803 431,3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周玉明先生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
减持承诺》中的锁定期届满之后的减持要求“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周玉明先生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前述规定及承诺,此次违规减持系其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
周玉明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周玉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不处于窗口期,也未构成短线交易,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的情形。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与处理
1、周玉明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错误性,主动向公司报告并检讨,并表示日后将谨慎操作个人证券账户,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周玉明先生将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将本次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周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6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