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4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252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和东方投行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8,46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9.83 元/股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9.83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2,30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9.83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2,300.00 万股,且申
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4:53:58:742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申购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6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52,9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5,195,150 万股的 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2 月 2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2 月2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他战略投资者的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
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61.320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2.55%。
综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69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61.32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5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630.679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9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T-4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92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
下:
T-4日股 2021年扣 2021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 市盈率(倍)市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688082.SH 盛美上海 87.25 0.6141 0.4492 142.08 194.23
603690.SH 至纯科技 42.88 0.8802 0.5066 48.72 84.64
300666.SZ 江丰电子 73.36 0.4166 0.2976 176.09 246.51
688012.SH 中微公司 110.23 1.6413 0.5264 67.16 209.40
3551.TWO 世禾 58.90 7.1621 5.6207 8.22 10.48
平均值 41.37 47.5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
注 4:世禾(3551.TWO)为台湾上柜公司,其收盘价及扣非前/后 EPS 币种为新台币。
本次发行价格 8.4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9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47.56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0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437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77.42%;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1,618,56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6.46%,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64.30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1,397.17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8.48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71,740.80 万元,高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
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1,397.1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8.48 元/股和 8,460.00 万股新股发行数量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740.8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8,484.2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63,256.58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人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