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
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
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包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
装装潢印刷制品印制(有效期以许 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
可证上记载为准);(无菌)包装 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
材料及其制品(国家法律法规禁 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止、限制的除外)的生产、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
第十四条 研发;灌装机械的研发、生产、销 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
售、安装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货物 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营活动)。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
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企业公示信息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