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宇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宇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钱宇鑫女士的个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钱宇鑫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44 7866
传真:010-8444 7877
电子邮箱:ir@newjfpack.com
联系地址: 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钱宇鑫女士简历
钱宇鑫,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职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22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宇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