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8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月27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JSH Venture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JSH”或“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收购JSH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377,132,584股股票,约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公告如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 要内容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
关于所提供 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
上市公司 信息真实、 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2、
准确、完整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及信
的承诺函 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 要内容
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 交
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 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
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本公司对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
《上市公司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
监管指引第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7 号——上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相
关情况的说
明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 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子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关于诚信及 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无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的承诺函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公司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等失信情况。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5、本
公司保证上述声明、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关于本次交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自本次交易完
易锁定期的 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纷美
承诺 包装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 要内容
1、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
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2、本人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 件
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 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
关于所提供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信息真实、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准确、完整 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的承诺函 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上市公司全体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高级管理人员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上市公司 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
监管指引第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7 号——上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相
关情况的说
明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 要内容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2、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 罚
关于诚信及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无违法违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的承诺函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