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1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55,740,795.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14,258,492.0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347,373.0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4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0,434.74 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51,2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 151,200.00 100,434.74
配套项目(二期)
合计 - 151,200.00 100,434.74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
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科新源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