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补选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郭艳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艳丽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郭艳丽女士辞去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郭艳丽女士董事职务
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9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艳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艳丽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郭艳丽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郭艳丽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郭艳丽女士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志国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志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1)为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谢志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谢志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于晶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晶女士(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1:
谢志国先生简历
谢志国先生,1983 年 0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历任产品认证四部认证工程师、电线部副部长、电线部部长,现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四部副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以上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 2:
于晶女士简历
于晶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
司,历任项目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历任公司架
空线缆产品部部长、技术服务部部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市场副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